冬季昼短夜长
夜幕降临愈发早
光线昏暗给交通安全
带来了挑战
但仍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习惯于夜间“黑灯”骑行
然而危险就潜伏在其中

▼开车灯不只是为了照明,更是为了“被看见”:
车辆开照明灯在夜间或视线不良的情况下能提供照明,以观察前方路况。但开灯还可以让别人更容易发现自己,警示周边车辆、行人,包括直接警示对向来车、通过同向的前车后视镜警示前车,以及在开启前照明灯的同时亮起尾灯警示后车,使周边的车辆、行人都能注意到此处有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夜间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穿反光衣或者开启反光照明。
因此,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夜间骑行时必须开启照明灯,并确保光线充足。同时,禁止使用强光照射,以确保交通安全。
灯光不仅要用
还要正确使用

▶及时开启车灯
启动车辆立即开启近光,核心是 “开灯为被看见”,降低车流、路口盲区碰撞风险;
遇光线不足场景,提前开启近光 + 前后示廓灯(禁用远光),夜间骑行全程保持近光开启,确保视野与辨识度。

▶合理使用灯光
近远光:空旷无对向车辆、行人时可短暂开远光,遇来车、行人或同向车辆立即切近光;
转向灯:变道、转弯等操作前3-5秒开启,完成后及时关闭,避免误导;
刹车灯+双闪:常规制动亮刹车灯,紧急制动配开双闪,临时停车需开双闪+放警示标志;
拒绝非法改装强光、擅自关闭示廓灯、刹车灯,严守安全标准。

▶定期检查灯光
出行前 1 分钟速查:近远光、转向灯、刹车灯、示廓灯是否正常工作;
每月全面检修:灯泡、线路、开关状态,清理灯罩灰尘泥水;
故障及时处理:灯泡损坏、灯光变暗、闪烁需及时更换合格配件,雨雪天查进水,长途前全面排查。

惠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
在夜间骑行时
自觉打开车灯
牢记
“被看见,才安全”以及
“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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