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 [切换站点]
热门站点
湾区资讯  >  生活  >  个人销售购买2年或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个人销售购买2年或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2025年12月30日 23:09   浏览:5277   作者:大亚湾在线

近日,两部门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9.jpg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曲哲涵,采用旨在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头条号
大亚湾在线
介绍
大亚湾在线,城市数字化服务平台,惠湾社会化营销领跑者。主营:程序开发、网站制作、品牌宣传、数字化建设……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