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亚湾开发区龙山七路(聚合段)市政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惠湾征补告〔2025〕4号),拟征收西区街道塘尾村聚合村民小组7.37亩土地,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补偿费用约717.62万元(不含土地盘整费用)。

此次征收土地含农用地1.32亩,含耕地0亩、建设用地6.05亩,范围内3株三级古树(榕树)及1株古树后备资源(朴树)不纳入补偿,由建设单位另行协调处理。补偿标准按大亚湾1号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农用地(林地除外)、建设用地均为83300元/亩,林地45815元/亩,未利用地33320元/亩。
房屋补偿方面,村民住宅仅采用纯货币补偿,除评估房屋及宅基地价值外,还可享一次性签约补助。一次性签约补助按照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但每户住宅计算一次性签约补助的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4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金额为1200元。
货币补偿奖励(奖励标准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奖励900元,每户最高奖励43.2万元)、临时安置补助(25元/㎡×36个月)等;其他类型房屋按合法性质对应补偿,部分可享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助。
此外,项目按征收面积15%折算留用地货币补偿140.03万元。另外核定该项目按惠州市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7.11万元的23%比例计提12.05万元社保费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