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惠州发布了
《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其中提到了申请条件
以及配租标准等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惠州近年来也有不少
保障房/公租房在建设中
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先申请
进入轮候等待哟~
在本县(区)城镇生活和居住,且申请人户籍在本县(区)城镇的,申请公租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在本县(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 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县(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4.在本县(区)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直管公房,未享受经济适用房。
在本县(区)城镇工作生活,但户籍未在本县(区)城镇的,申请公租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本县(区)城镇居住证(本市户籍除外);
3.在本县(区)城镇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含)以上,或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含)以上但未签劳动合同的;
4. 用工单位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含)以上;
5.在本县(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6. 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县(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7.在本县(区)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直管公房,未享受经济适用房。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好材料(如身份证、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等,具体以申请的地要求为准)向户籍或者就业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然后等待资料审核,公示等,然后进入轮候区,等待轮候及选房。
分配房型应与公租房分配对象家庭人口数(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经认定的失独家庭,按照失独前家庭人口数予以确定)、自有产权住房面积相对应,原则上:
无自有产权住房的1人家庭或夫妻2人家庭分配单居室或一室一厅;
其他2人家庭分配两室一厅;
3人家庭分配两室一厅或者两室两厅;
4人家庭分配两室一厅、两室两厅或三室一厅;
5人(含)以上家庭分配三室一厅。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高于10平方米、低于15平方米的4人(含)以上家庭分配单居室或一室一厅。
两室两厅以上户型房源,可根据供需情况优先面向三孩家庭配租。
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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