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插班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026年8月9日(含)前入户]。
(二)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其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大亚湾开发区户籍[不强制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
2.其监护人为大亚湾开发区外、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需在大亚湾开发区缴交社保(须包含2026年8月)。
3.其监护人为惠州市以外户籍,需持有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且依法缴交大亚湾开发区社保(居住证有效期和社保须包含2026年8月)。
参照2026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区范围和入学条件,由学区内学校(或指定登记点)受理,如申请转入学校的相应年级没有空余学位,则无法转入,视大学区或街道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外大亚湾开发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
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学区内房产。
第四批: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大亚湾开发区居住,监护人均为中国大陆户籍的外国国籍或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第四批招生学校见本公告“三、招生批次及录取办法 第(二)点录取办法 2.第四批录取办法”。
(二)录取办法
1.第一、二、三批录取办法
如申请登记转入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空余学位数,按照《2026年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插班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见附件1),分批次,按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学区内学校录取的第一、二、三批插班生,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视大学区或街道内其他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转入,不服从调剂的按放弃转学处理。
以下14所学校仅接收第一批插班生登记,即适龄儿童少年为学区内户籍,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具有学区内房产。具体学校如下:
西区第一小学、西区第六小学、兴汉小学、龙山小学、西区第五小学、西区第七小学、西区第八小学、京师实验学校小学部、西区第三实验学校小学部、澳头第一小学、光亚小学、澳头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大亚湾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西区实验学校初中部等14所学校。
届时,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数,按学区内的第一批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不能被以上14所学校录取的第一批户籍插班生,则统筹调剂到大学区内或街道内其他公办学校,不服从调剂的按放弃转学处理。
以上14所学校学区内第二、三批户籍插班生以及无空余学位的相应年级的第一批户籍插班生,可到指定的登记点(见下表)登记,届时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统筹调剂入学,不服从调剂的按放弃转学处理。

2.第四批录取办法
第四批适龄儿童(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插班转学的,其监护人须满足本公告“一、招生对象第(三)点的其中一个条件”。可申请插班转学的公办小学有以下6所:华中师大附属惠州大亚湾小学、华中师大附属惠州大亚湾第二小学、西区第九小学、北大新世纪大亚湾实验学校、樟浦小学、黄鱼涌小学。已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可申请区内公办插班学位。除了以上6所小学外,其他公办小学和所有公办初中不接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申请。
以上6所公办小学在招完第一、二、三批插班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招收第四批插班生(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按照《2026年大亚湾开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插班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计算积分,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即止。未被录取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不再统筹调剂。
(一)申请插班学位。2026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监护人凭学生户口簿、学生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证、学籍基本信息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起始年级所属学区(或指定登记点)申请。
(二)审核插班转学资料。8月10日至21日区相关部门审核插班转学资料。
(三)公布录取结果。8月26日,由被录取学校告知家长录取结果。
(四)办理入学手续。被录取学生按学校通知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学位。
(一)父母及学生的户口簿。
(二)学生出生证。
(三)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证(无则不提供)。
(四)《学籍基本信息表》(在广东省内就读的学生可自行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查询截图打印或由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学生需由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
(一)大亚湾第一中学永达校区、京师实验学校初中部没有插班学位,不接收插班生登记。学区内户籍插班生可选择到西区第三实验学校初中部或大亚湾第六中学或大亚湾第三中学或西区第二实验学校申请插班学位。
(二)大亚湾第七中学(2026年新建学校)暂不具备招收插班生条件,学区内户籍插班生可选择到大亚湾第三中学或西区第二实验学校申请插班学位。
(三)霞涌街道户籍小学插班生招生由霞涌第一小学统筹。招生电话:霞涌一小0752-5580266/5588503;霞涌二小0752-5201823;义联小学0752-5538390。
(四)在大亚湾开发区工作、投资及与大亚湾开发区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插班入读公办学校的,可于8月9日持相关证件材料按本公告“四、招生流程第(一)点”要求到监护人基本养老保险地或房产证地或监护人大亚湾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公办学校。
(五)大亚湾开发区集体户户籍生可到监护人基本养老保险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学区的学校申请,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到集体户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登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公办学校。
(六)符合上述(四)、(五)条登记报名条件的学生无法申请本公告三、招生批次及录取办法第(二)点第1小点:第一、二、三批次录取办法中提到的“14所学校”,可到“14所学校”的对应登记点登记,届时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统筹调剂入学。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转学申请的,将不再受理。
(八)监护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经查实,取消转学申请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九)插班生只能申请相应的年级,不得留级或跳级。一旦发现,取消插班学位申请资格。
(十)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籍基本信息表》不代表已转出,如果申请转入学校家长不满意可回原学校就读。
(十一)如有疑问,可拨打学校(见附件3)或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招生咨询电话(0752-5198501,0752-5198502,0752-5198503)。
附件:
1.2026年大亚湾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插班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
2.2026年大亚湾开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插班年级学位项目和标准
3.2026年秋季学期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插班空余学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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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3日
来源: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