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的风,终于吹到惠州了!
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公开征求《惠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显示,本实施细则有效期5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布之前已发布征收补偿方案的房屋征收项目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房票,对于大家来说,可能是既新鲜又古老的词汇。
根据定义,房票是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将征收补偿权益量化后,向被征收人出具的在一定期限内用于购买房屋(包括住宅、商业、车位等)的结算凭证。
简单来说,房票就是给拆迁的村民发放定向用于购房的支票,用于取代过往的回迁房安置。
拿到这张卷,拆迁户们又多了一种补偿选择,可以到“房源超市”里选房换房。

1、最关键的房票票面金额(即补偿标准),如何定义?
据实施细则,房票价值=权益金额(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一次性签约补助)+房票奖励金额(房票安置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
其中权益金额,主要是结合实际,为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权益的量化,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一次性签约补助。


此外,房票奖励金额规则计算,还与购房网签备案时间、兑付款项有关,最高给予100%奖励:
在房叔看来,如果购房换房总价低于初始房票价值的80%,即没有房票奖励;一旦超过80%,房票奖励金额还与你购房速度挂钩,买房越快,奖励越高。

房票仅限在惠城区房票安置房源库中选购使用,由房源提供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购房合同(须网签备案)。
房票有效期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房票变更、补发不改变原始有效期)。
房票记载人可变更为近亲属,变更次数仅限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房票可拆票,同一张房票在同一楼盘购买多个不动产时,无需进行拆分。
房票记载人购买房屋,房票价值的权益金额在抵付购房款后仍有结余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根据房票记载人申请,按照购房款总额进行拆票。拆票后房票价值包括剩余权益金额和原房票奖励金额,拆票后房票使用期限保持不变。

房票房源类型分为政府统筹房和市场商品房,房票使用过程中由房票记载人自主选择房源类型。
重点来了,进入房源库的房源应当产权清晰、手续完备,涉及查封、封存等司法限制行为、抵押和债务纠纷的商品房不得纳入房票安置房源库。
一方面,这说明拆迁户们不用再担心房子烂尾,或回迁不了房子。
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将推动惠城新房库存的有效去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票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集中统一兑付。
房票记载人购买房屋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房源提供单位网签备案之日起60日内兑付房票的应付款项。兑付款项超过初始房票价值80%(含)的,剩余部分可结算兑付货币。
房票价值不计利息。房票使用期限届满后,已使用房票价值未超过初始房票价值80%的,不给予房票奖励,按剩余权益金额予以兑付货币。
购房金融支持上,对不足部分,可申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优惠,同时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等方面给予支持。

子女教育上,房票记载人用房票购买住宅房屋,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后,可凭购房合同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由属地教育部门按相关招生政策审核办理。

税收优惠上,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的房屋,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有关规定免征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计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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