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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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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11: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惠湾地交网(告)字〔2013〕第7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等规定,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挂牌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宗地位于惠州港荃湾港区,面积为6080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港口码头)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1.0,建筑总面积≤60805平方米,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二、目前权属状况:属政府储备建设用地。
三、交付条件和时间: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清全部地价款后2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交付土地。
四、出让地价:本次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1550万元人民币(单价约255元/平方米),首次应价可以以起始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五、履约保证金:竞买人须缴交履约保证金800万元人民币。
六、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9时始至2013年3月29日17时止。
七、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7600万元人民币资信证明 (不含贷款意向书),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2、竞买人必须属从事码头经营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0万元;
3、拖欠政府地价款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付款方式、项目准入要求、建设期限、规划建设要求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zdyw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九、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17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本中心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澳大道南路2号十一楼
联系人:杨伟光 陈小萍
查询电话:0752-55739165579295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及场所发布: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区分局
http://www.dywlr.gov.cn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大厅现场
注: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双子星商务大厦B座505室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鹅岭北路16号黄塘电脑城5号楼136档
联系电话:0752-2123359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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