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扫描二维码

【新法规】楼盘广告如承诺入学或户口将被重罚,糖衣炮弹会少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6 22: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过去很多楼盘在营销过程中,往往用“学区房”等概念来招揽买家,进而做楼市的促销。很多配建的学校和初衷不一致,或者根本没有配建的学校,导致纠纷不断。


新《广告法》将于9月1号起实施,其中,《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规定,房地产广告中,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内容;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6401.jpg

某地产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表示,新规应该不会影响到学位房的销售,因为该条例主要约束一手项目的宣传,但一手盘能否入读具体的小学,并不是发展商说了算,必须等规划局和测绘所出了标准地名和街道名,才能判断,故客户对一手盘的关注度,不会过多地放在学位上。而二手房能否入读名校,一般都可以通过查询来获知,且单个房源的广告宣传一般是做在中介门店的水牌上,该条例也很难约束到。

某著名市场分析师也认为,每年的学位没有完全固定,学区的划分并不是开发商决定的,是教育局决定的,所以家长一般只能够参考过去历年招生情况。

不过,大亚湾某学位楼盘则表示,如果是实实在在的学位房,销售人员会告之买家,毕竟是楼盘的主要卖点。为此,有关律师则提醒买家,对于销售人员私下的口头承诺,最好另外写一份协议来保证学位,一旦学位发生变故,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关于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信息时报)



该贴已经同步到 达意的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广告合作|大亚湾在线 ( 粤ICP备12059854号 )

GMT+8, 2024-5-21 00:59 , Processed in 0.069038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