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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下班时间,未及时在微信工作群内汇报工作而遭到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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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0 08: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开始玩微信的时候
微信是我们跟亲友畅聊的好工具






但慢慢地,超多的工作群
开始占领了首页界面
也逐渐模糊了生活和工作的界限

朋友们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我曾一度以为
下班离开办公室了
就能拥有自己的时间






但是微信里的N个工作群告诉我
这种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






大量微信群
在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开始挤占我们的
个人时间和空间






不怕空气突然安静
最怕深夜微信响起



下了班领导还在微信群里找你说事
你说回还是不回呢?






(DV君:回吧,我怂……)






不过
对于这个令人头大的问题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出手解决了!
据了解,珠海市香洲区日前正式印发《香洲区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下称《措施》),提出6大方面28条措施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DV君注意到
其中提到——
一个单位只能建一个微信群!
非工作时间不发布工作信息!
《措施》要求,香洲区要将措施进一步细化,规范微信群、新媒体账号的管理。
  • 原则上一个单位只建一个工作群。
  • 发言要有内容不得随意刷屏。
  • 原则上非工作时间不发布工作信息。
  • 因专项工作组建的微信群在结束工作后应及时解散。
  •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设新媒体账号,原则上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
  • 不得利用新媒体(含微信群、公众号)变相搞新闻报道,大幅报道本单位领导日常政务工作。

下了班后享受自己的时间
不用再被微信工作群轰炸
这是多少上班族的梦啊!






此消息一经报道
在5月8日
迅速爬上了微博热搜排行榜
网友们都沸腾起来了




-网友评论-
网友纷纷表示感同身受
并希望全国普及!




然而有网友表示: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推广起来较为困难










而且规定只建一个微信群
有网友称觉得不现实:
单位工作群有几十个




插一句话
你们的工作群都这么少的吗?
DV君感觉自己的工作群占了
微信群列表里的80%……





(谁让我是个热爱的工作的人呢)

也有网友表示:
基层小员工呼声那么高有用?
你老板知道么?知道又怎样?




还有网友表示: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下班后微信群不能发消息
咱们还有钉钉、QQ……




有眼尖的网友还在《措施》中
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字眼!
那就是:“原则上”



“原则上”
这个前缀总让人不安心



你想想看
原则上要求这样做
但也就意味着
这项规定并非“一刀切”
可以给
实际操作留下一定空间



再加上规定中也没有谈及
如何监督、如何落实等情况
那么,最终相关的规定
恐怕只能沦为纸上谈兵




对此,有社会学者认为:
香洲区的这些措施
一定程度上也具有积极意义的
暂且不管实施下来真正的效果如何
但至少已经提醒人们
一些单位微信工作群泛滥成灾
是不争的事实
造成员工在非工作时间
被工作信息“绑架”
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
广州社科院研究员 谈锦钊表示:
工作时间和私人时间是分开的,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要通知是可以的,但是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群就不要发通知了,不要在上面谈天说地。

专家认为,微信工作群的关键问题其实并不在于数量多少,而在于什么内容该发,在什么时间发。如果发的都是必要信息,相信不会引起大家的反感。同样,如果工作信息都尽量争取在工作时间内发,让员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时间,相信也不会让人产生抵触情绪。
戳视频看更多▼

其实,大多数时候
能在微信工作群上说的
都是一些小急事:
比如说交代一下明天的工作安排
或者要求翻翻数据
发送手机文件之类的事情
但是如果要求员工时刻准备着
在群里接收通知并及时回复
就会让人感到十分焦虑



话说回来
员工有这样的义务吗?
此前
就有媒体曾报道过
浙江宁波一职工王女士
因为在下班时间
未及时在微信工作群内汇报工作
而遭到辞退

-新闻回顾-
王女士是宁波某饮品店的店长。2018年7月2日22时23分,王女士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工作微信群上要求在10分钟内发当月营业额,不发就辞退。王女士因怀孕较早入睡未及时回复,10分钟后,单位负责人在微信工作群上通知王女士已被辞退。
第二天在王女士去店里上班时,单位告知其已被辞退,并拒绝向王女士支付上月的工资。
在律师的帮助下,王女士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2018年8月7日,王女士所在单位主动联系刘律师与王女士进行调解,最后,王女士拿到了1.8万元赔偿金。

尽管王女士拿到了赔偿金
但这一事件所引发的网络热议
却一直未降温:

下班后
面对这种“紧急工作微信”
职工能否拒绝?
这算不算隐形加班?

对此,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
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唐毅认为↓↓

理论上职工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在下班时间
发布的工作指令

至于是否算加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现在很多单位实行加班审批制,只有经过公司审批的延时工作才属于加班。但如果公司在职工下班后布置工作,且明确要求职工在明天上班之前完成,这种要求,显然需要职工利用下班时间完成,应属于加班。

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下班期间,职工理应得到充分休息。用人单位应该尊重职工的休息权,不应随意侵占职工的休息时间。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全员大群、部门小群、项目群、
开会群、牵线群、临时群、
新人群、当面群、背后群……

在工作场景中
我们以各种维度拉了各种群
相互之间各种交叉重叠
几乎穷尽了同事间
各种人际关系的排列组合

每天我们自己就出入其中
扮演各种角色
说着各种场面话和真心话
原本5天8个小时的工作
就变成了24小时x365天的事
让人有一种始终身处办公室的恐怖感






咱们能怎么办呢?
有网友提出了一个立竿见影的办法
据说能让我们立刻马上远离
堆积如山的工作烦恼
那就是
↓↓






当然这也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谁敢呢?




一单位只建一个工作群、下班不许发工作消息,你支持吗?(单选) (单选)

支持,希望全国推广



视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



落地才能作数,关键看落实



还有电话、QQ、钉钉……












文章来源DV现场米儿,部分图文来源:工人日报、北京日报、新浪微博网友留言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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