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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御蓝湾:还我出生40天女儿的花园小区梦(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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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8 10: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底,我与妻子经过几个月的看房,最后决定在大亚湾为近两年将要来临的孩子购置房产:御蓝湾花园,迎接小生命的到来。2018年4月18日9点24分,我剖腹产女儿周语涵如约来到这个美好的世界。语涵:好语如珠,优游涵泳。释义:从容求索,深入体会。
       她很可爱,哪怕我们苦一点,也希望给她好的教育,希望她会弹钢琴,也希望她会跳舞,还能像他爹一样喜欢运动。做一个动静结合、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将来为社会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梦而奋斗终生。
       她很可爱,我与妻子买御蓝湾的初衷,就是渴望给她一个美丽的家、美丽的生活环境,我最不想看到也最让我心酸的画面:未满百天的她和我的妻子跟着我一起挤在15平米不到的出租屋里——放不下一张像样的婴儿床,等长大一点下楼去玩还会担心被人抱走的地方。
       我憧憬着:那个绿树成荫、繁花绚烂的春天,我和我可爱美丽的妻女,漫步在御蓝湾的走道上,不用担心有汽车鸣笛的骚扰和小区内交通安全的困扰,可以放心的让她自由自在的走遍花园小区的每一个角落。带着她在水池边玩耍,每天放学我们去小区自带的幼儿园接她。
      然而,今天和一些邻居相约,满怀期待的前往我们共同的家园更是我女儿的花园——御蓝湾花园,真相让人猝不及防,眼前的小区景象让我们很难和2016年底销售人员承诺的内容以及沙盘展示的绿化关联上:35%的绿化、2017年底小区整体达成80%绿地、二期会有水池景观设计、三期还会建设登山道、幼儿园···我极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可一种强烈的欺骗感油然而生,夜已深现在看着如下的图片实拍,我依旧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微信图片_20180518181045_副本.jpg 微信图片_20180518181021_副本.jpg

原有绿化擅自改为停车场牟利,御蓝湾开放商的良心不会痛吗?还声称:因为消防不达标,所以消防部门要求整改(却又不肯出示消防部门要求整改的正式文件),眼下这个整改后的“晒谷场”应该不会是消防部门要求整改的本意。
      在水泥地板上铺草皮伪装绿化,商界叱咤风云的地产开发商,亲爱的御蓝湾开放商你们玩这样的幼稚游戏,不是公然对大亚湾房管局和全体业主智商的挑战么? 微信图片_20180528091655.jpg
     30年的房贷,60多岁才能还清,在深圳每月近半数的积蓄用来还御蓝湾的房贷,一生背负着这一套“花园”房的债务,可眼下这是怎样的花园小区?水池景观没了、登山道没了,大量的地面停车场让女儿自由自在在小区游玩的梦想也幻灭了。
      事情还有回旋的余地,对,我们要找开发商谈,我也要为我刚满40天的女儿争取更好更安全的生活环境,来到他们的营销中心,表达了我们想要恢复绿化、停建地面停车场的诉求,开放商态度强硬,保持一贯的傲慢姿态,拒不配合也不给解决方案,拖延时间,一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的姿态,我在想他们的家人看到他们这样的嘴脸会作何感想。
       终生皆平等,作为弱势群体的我们只想拿回自己应得的权益,水池景观、登山道说没就没,更改小区规划完全不通知业主,销售人员欺诈性营销,这样的霸道行为难道不是对大亚湾房地产业的抹黑。
       更可笑可气的情况出现了,晚上我们回来后,发现御蓝湾的销售人员将我们集体出现在销售中心大厅谈判维权的视频发至微信朋友圈,配以文案:东北购房团,货不够卖,怎么破。太荒唐了··· 微信图片_20180528090959.jpg
出于对开放商的种种不信任,为了我女儿仅存的花园小区梦,是夜凌晨,我草拟了一份:解除委托御蓝湾开发商收楼的通知书,内容如下:


    解除委托收通知书

惠州市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周青(身份证号为 :431103xxxxxxxx3630)于2016年与贵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大亚湾(2016)10xxxx52,所购房号为10xxxx室。同时与贵公司签订一份房屋装修改造合同:约定由贵司全权办理毛坯收楼手续,并签署收楼委托书。
     鉴于我本人与几十位业主对贵司建设的小区御蓝湾花园的实地探查,小区实际绿化、规划与我们买房时销售人员告知的内容有较大出入,且我们怀疑销售人员存在有意隐瞒地面停车场规划设计的内容,同时我们在2018年527日下午组织了业主代表与贵司协商恢复绿化设计、停建停车场的谈判,贵司代表回复说是消防部门的要求,但并未出具消防部门要求整改的正式文件,且谈判意愿及态度较为敷衍,事后贵司工作人员还将我们集体谈判的视频发至微信朋友圈,配以文案制造销售火爆的假象欺骗更多消费者,这是对我们业主权益置若罔闻的表现,更是对我们业主的不尊重,还是对国家法度的轻蔑,扰乱惠州市乃至全国的房地产发展秩序。由此我对贵司信用产生极大怀疑,本人现向你公司发出解除委托收楼通知书。具体理由如下:
    一、贵司从销售人员售卖时过度承诺、不事先告知乃至刻意隐瞒地面停车场规划,到2017年取消水池景观以及登山道规划设计,再到现在以消防部门要求(并未向我们出示消防部门要求整改的正式通知)为由擅自修改绿化设计为停车场谋取利益,并在水泥地板上铺设草皮以期混淆视听的幼稚行为,一再挑战我的权益和底线,贵司在我面前毫无信用可言,所以我无法将我的房子交给贵司全权负责收楼。
二、根据我与贵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规定:小区内绿地率2017年1230日达到80%。贵司未能履行该项合同规定。
三、根据我与贵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贵司多次变更小区规划,比如免去水池景观、登山道设计、改小区绿化地为停车场,但我从未收到书面通知。在此我保留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交房在即,贵司交付的绿化现状以及几次规划的变更,与最初销售人员告知的情况出入较大,涉及欺诈性销售。
1小区建设与宣传沙盘展示及销售允诺严重不一致沙盘上的绿化明显是真正意义上的御蓝湾花园,小区目前实际情况让人大跌眼镜,甚至还出现在水泥地板铺设草皮的自欺欺人之举。
2销售人员未告知地面上有停车场规划,似是故意隐瞒。且当时沙盘上并未标示地面有停车场。
3小区二期绿化率严重偏低,绿化效果很差,实际绿化目前只有几棵小树小草大面积硬砖,与沙盘展示相差太大
4物业服务态度差,且存在滥收费用的情况,不节约全体业主的水电,浪费国家公共资源,大白天不关掉公共区域的灯,费用却要已收房的业主分摊
鉴于贵司种种失信、不负责任、对业主权益置若罔闻,扰乱惠州市房地场市场秩序的表现,本人要求必须与贵司解除委托收楼的协议内容。
同时,因以上原因, 本人向你公司提出包括当不限于以下要求,希望贵公司在交房之前办妥为宜:
一、恢复小区原有绿化,停止将原有绿化区修改为停车场牟利。
二、兑现2500元的精装修标准,请不要再挑战我的底线。
三、积极接收本通知书,别再使用一贯的打太极手法变相拒收;若你们拒收,我将上诉至当地区政府,由政府出面协调。
本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所有问题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特此通知
受买人:周青
2018528

听说御蓝湾的开发商目前正在大亚湾出售一个新的楼盘:御梓园,希望连同看好御蓝湾的潜在业主们,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秉持初心,寻在到自己心仪的美丽家园,不要像我这样背负30年的房贷却也满足不了刚满月不久女儿的一个花园小区梦。


现在已经是凌晨3点49分了,睡不着,依旧抱有希望,刚刚收到老婆发来的微信:女儿不小心吃了自己正在发烧的奶,目前两个人都在前往医院的路上,希望天亮后一切安好。本周二要去大亚湾信访局和房管局合理争取权益,五湖四海的朋友们,你们的关注就是对我和我妻女的最大支持,我的真名叫周青,是周语涵的爸爸,如果你有好的维权建议,请您和我联系,我和我的女儿及家人都将感激不尽,多谢。
大门对比.jpg
微信图片_20180518181039_副本.jpg
发表于 2018-5-28 11: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良开发商,为了自己一己私利。把业主的绿色家园改成停车场,希望大亚湾zf一定要严查。杜绝这种垃圾开发商的恶习。还业主一个绿色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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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8 11:3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良开发商!还我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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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8 20:0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好的花园介绍你们1571828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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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8 15:0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房管局来了也只能调解,调不和,业主只能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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